住建部日前印發(fā)通知,要求各地根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深入開展全國工程質量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后附),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將本地區(qū)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總結和情況匯總表(見下表)上報住建部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管司。
通知特別提示,各地上報的總結材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專項治理工作部署開展情況,包括召開會議、宣貫培訓、防治技術措施研究及推廣、監(jiān)督檢查、示范工程創(chuàng)建、制度建設等內容。
二、專項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情況,包括住宅工程質量水平提高情況、住宅質量投訴情況、住戶質量滿意度情況等。
三、當前住宅工程質量仍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對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的建議。

2013年10月,住建部印發(fā)《關于深入開展全國工程質量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提出在全國開展為期五年的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
根據“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2013年為宣傳發(fā)動階段,2014年~2016年為實施推進,2017年為總結推廣階段。
1.召開全國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座談會,動員和部署專項治理工作,交流各地好的做法和經驗,觀摩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工程。
2.廣泛發(fā)動、組織有關媒體就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專題宣傳、報道和交流、探討,營造“企業(yè)重視、行業(yè)推動、群眾受益、社會關注”的良好氛圍。
3.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qū)專項治理具體工作方案并報我部備案。同時,要針對本地區(qū)住宅工程質量特點和常見問題,編制專項治理技術措施。
1.確定年度專項治理工作重點,穩(wěn)步推進專項治理工作。各地要結合我部年度專項治理工作重點,提出本地區(qū)專項治理年度行動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某項或某幾項質量常見問題的專項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扎實推進治理,確保工作成效。
2.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示范工程創(chuàng)建活動,樹立一批全國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示范工程;全面推行樣板間制度;引導企業(yè)將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工藝總結為工法,具備條件的鼓勵申報國家級工法。
3.組織開展專項督查。重點檢查各地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常見問題治理措施和質量分戶驗收制度等落實情況,促進專項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
4.組織召開專項治理經驗交流會。交流各地好的做法和經驗,觀摩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示范工程,針對專項治理工作中出現(xiàn)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研究提出防治措施。
5.組織開展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標準規(guī)范、技術措施的宣講、培訓。
6.構建質量常見問題防治長效機制。研究建立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專項措施制度,制修訂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有關標準規(guī)范,推進工程質量監(jiān)管信息系統(tǒng)和工程質量信用體系建設。
1.組織召開全國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總結大會,總結專項治理工作成果和經驗,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和管理措施。
2.將專項治理工作轉為常態(tài)化、日常性工作,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治理成果,有效防治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全面提升工程質量水平。
